20%遼寧氨水是氨氣的水溶液,不同于無色無味的液氨,遼寧氨水揮發(fā)吸入后對鼻、喉和肺有刺激性,會引起咳嗽、氣短和哮喘等,可因喉頭水腫而窒息死亡,可發(fā)生肺水腫引起死亡。氨水濺入眼內,可造成嚴重損害,甚至導致失明,皮膚接觸可致灼傷。慢性影響:反復低濃度接觸,可引起支氣管炎。皮膚反復接觸,可致皮炎,表現(xiàn)為皮膚干燥、癢、發(fā)紅。
發(fā)生氨水泄漏事故時,員工如有皮膚接觸,應立即用水沖洗至少15分鐘,若有灼傷應就醫(yī)治療。若不慎濺入眼內,應立即提起眼皮,用流動清水(洗眼器)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,或用3%醫(yī)用硼酸溶液沖洗,隨后立即就醫(yī)。
吸入氨氣者,應迅速逃離現(xiàn)場至空氣新鮮處,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果有人食入或吸入該物質,其他人不要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,可用單向閥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適當的醫(yī)療呼吸器進行人工呼吸。
誤服氨水者,應立即漱口,口服稀釋的醋或檸檬汁,然后立即就醫(yī)。
1.在處理氨水泄露事故時,當班運行應適當降低NOx排放數據,并調節(jié)各爐氨水用量,必要時鍋爐須減負荷處理,值長必須進行嚴格把關,保證環(huán)保數據正常。
2.疏散泄漏污染區(qū)人員至安全區(qū)(所有人員疏散至上風向)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(qū),現(xiàn)場人員拉警戒旗進行隔離,禁止無關車輛及人員進入。西主干道、東主干道警戒禁止無關人員、車輛進入。
3.進入污染區(qū),應急處理人員應戴正壓式呼吸器,穿化學防護服。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,在確保安全情況下處理消缺。用大量水沖洗,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(tǒng)。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,然后以少量加入大量水中,調節(jié)至中性,再放入廢水系統(tǒng)。如大量泄漏,利用圍堤收容,然后收集、轉移、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。
4.遇到事故時,當班值長應及時匯報有關領導,同時組織現(xiàn)場人員進行先期處置。各專業(yè)主管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事件處置的技術指導;組織人員應急處置,對泄漏點采取隔離、減少污染措施。
5.警戒區(qū)內要堵截一切火源,易燃易爆品區(qū)域應盡可能不開啟燈具和動用電器,即使救援需要也必須禁止開啟非防爆燈具,要求使用防爆電器,以免產生火花,迅速疏散受威脅的物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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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經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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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山市千山區(qū)東鞍山鎮(zhèn)東西河村